Ÿ台北榮民總醫院
Ÿ國立陽明大學
Ÿ北榮遺傳諮詢中心
Ÿ台北病理中心
Ÿ罕見疾病基金會
Ÿ國健局遺傳疾病諮詢窗口
Ÿ先天及代謝疾病關懷之友協會
Ÿ衛生保健基金會附設醫事檢驗所
Ÿ台灣營養學會
Ÿ財團法人預防醫學基金會
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自民國89年8月9日起正式實施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」,協助病患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,依同法第33條及「罕見疾病醫療補助辦法」規定,補助全民健康保險法依法未能給付之罕見疾病診斷、治療、藥物與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費用,並成立「罕見疾病個案特殊營養食品統籌供應中心」及「罕見疾病藥物物流中心」,負責儲備與全額補助供應罕病患者所需。